按照公安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實施意見》(公治安〔2023〕204號)要求,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研究制定了《關于開展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實施意見》(津公內保函〔2023〕87號),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單位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公安局會同市人社局加快推進我市保衛管理員培訓、考核、認定體系建設,市人社部門備案的社會評價機構按照《保衛管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20年版)相關要求,以公安部指定的保衛管理員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培訓教材及考試題庫為培訓考核的主要依據,審核申報人員資格,開展“保衛管理員(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考核認定工作。通過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等方式,圍繞組織防范、技術防范,保衛管理、應急管理、培訓與指導等方面對申報人員開展考核,并對考核合格人員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由評價機構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編碼規則和證書樣式的要求制作并頒發,證書信息可通過登錄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實現全國聯網查詢驗證。
開展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是一項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將進一步增強保衛管理員的職業認同感和歸屬感,增強保衛干部隊伍的凝聚力,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對夯實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基礎,提升單位維護自身穩定、發現治安隱患、防范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