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電子印章管理辦法》政策解讀電子印章作為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重要支撐和電子文件具備法律效力的關鍵憑證,已在互聯網政務、互聯網商務、無紙化辦公等經濟社會活動中廣泛應用。2019年市公安局起草了《天津...[查看更多]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戰略部署,積極推進公安“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務“六穩”、“六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據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促進鄉村民宿高質量發...[查看更多]
城市軌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統的骨干,是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安全運行對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反恐維穩和保障城市軌...[查看更多]
按照公安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實施意見》(公治安〔2023〕204號)要求,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查看更多]
為貫徹落實《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津政規〔2021〕6號),做好天津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積分落戶工作,確保積分達標的居住證積分持有人順利在津落戶,市公安局對2016年出臺的《天津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查看更多]
為貫徹落實《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津政規〔2021〕6號),市公安局對2016年出臺的《天津市居住證辦理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調整,確保與《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保持一致。一、適用范圍離開...[查看更多]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工作要求,為規范公安行政處罰行為,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天津市公安局根據行政處罰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市公安...[查看更多]
一、《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違規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告》出臺背景是什么?近年來,違規低速電動車憑借價格低、不上牌、不需駕照、不上保險、充電方便等特性,在我市的數量不斷增加,但在車輛碰撞、制動、燈光性...[查看更多]
答:“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未記滿12分”,是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條件之一,其行政許可實施部門為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依照“誰許可誰審查”的規定,學法減分情況是否可以適用于駕駛員從業資格許可,應由行政許可...[查看更多]
答:依據《道路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號)規定,自駕駛證初領日期起每12個自然月為1個記分周期。“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的核查時段應為“申請從業資格時所處的當前記分周期”+“順延...[查看更多]
答:以下幾種情形的會出現這種提示。1、在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指定網站申請駕駛員從業資格時,填寫的駕駛證檔案編號出現錯誤;2、本人駕駛證狀態異常,存在“違法未處理”、“暫扣”等異常情況;3、因轉籍、準駕...[查看更多]
答:依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32號)規定,公安機關自接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背景核查申請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背景...[查看更多]
答:依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32號)規定,駕駛員對本人的背景核查結果有異議的,應向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復查申請并...[查看更多]
答:依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32號)規定,公安機關只接受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開展背景核查服務。不對其他企事業單位...[查看更多]
答:依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32號)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是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申請的一項數據核查服...[查看更多]
答:1、犬只側身站立正臉照片。2、一年內狂犬病免疫證明。[查看更多]